新华网长春8月6日电 记者6日从吉林省有关部门了解到,吉粮集团原董事长、总经理兼党委书记刘宪鲁因涉嫌收受贿赂1000余万元和挪用公款1000万元被查处。
吉粮集团是全国500强企业,是吉林省政府出资的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该集团玉米曾出口到韩国、马来西亚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
目前,刘宪鲁一案已被移送到检察机关。
刘宪鲁

涉嫌收受贿赂
受贿款项绝大多数来自于其下属单位或相关企业的“进贡”,以及老部下的人事“买卖”
涉嫌挪用公款
自2000年2月至10月,5次共挪用国家政策性粮食收购贷款1.2亿余元,至今无法收回
案件全国罕见
这是自1998年粮改以来,全国罕见的银企“合作”挪用粮食收购贷款并全部损失挂账的案件。
1.2亿余元被这样转走
做法一
通过吉粮集团承贷
再转入合资企业的账户上
供合资企业随意使用
做法二
同意吉粮集团进出口公司将已经回到指定账户内的粮食销售回款,不及时收回
而是再次将该款转至合资企业的账户内,供后者随意使用
吉粮集团原董事长刘宪鲁特大受贿、挪用公款案,在传闻五个多月后,于日前获得官方证实。7月22日,吉林省检察院通报今年上半年案件侦查情况,名列“重特大案件”第一位的即为刘宪鲁受贿、挪用公款案。
而今年3月份,《财经》记者采访已获知,刘宪鲁被“双规”审查,案由系涉嫌受贿。
吉粮集团官方网站消息称,在全国500强企业排名中,吉粮集团曾名列第156位。该公司在全国省属粮食集团、吉林省属企业、吉林省十强创汇企业中,均列第一位。
案件调查
行贿者落网后检举刘宪鲁
《财经》记者调查获知,退休已经3年的刘宪鲁突然案发,源于其老部下的招供。据知情人士介绍,吉粮集团系列窝案目前已查实至少4名公司管理人员涉案,还有多人正在被查办中。其中,吉林省辽源市西安区检察院接手的吉粮集团贪污贿赂系列案件之一,即包括吉粮集团原子公司吉林省慧泽油脂有限公司总经理段连海。段先于刘宪鲁案发,并成为刘案的直接行贿者和检举人。
挪走1.2亿多元至今未收回
知情人士告诉《财经》记者,刘宪鲁所受贿赂,绝大多数来自其下属单位或相关企业的“进贡”,以及老部下的人事“买卖”。至于刘宪鲁涉嫌挪用公款一事,则由来已久。早在2000年2月至10月,吉粮集团进出口公司挪用政策性粮食收购贷款1.2亿多元,直接用于与农业发展无关的中外合资企业进行项目投资,至今无法收回,造成贷款全部损失的严重后果。
那么,贷款是怎样被转走的?主要做法如下:一是通过吉粮集团承贷后,再转入合资企业的账户上,供合资企业随意使用;二是同意吉粮集团进出口公司将已经回到指定账户内的粮食销售回款,不及时收回而是再次将该款转至合资企业的账户内,供后者随意使用。自2000年2月16日至当年10月25日,5次共转走国家政策性收购贷款1.2亿余元。
案件背后
国家审计署发现本案
这是自1998年粮改以来,全国罕见的银企“合作”挪用粮食收购贷款并全部损失挂账的案件。
此案经国家审计署专项审计各项贷款管理情况,并延伸到企业审计才发现。
粮食系统案件呈新特点
吉林省是全国商品粮大省,与小麦、水稻等粮食主产区不同,吉林省的农作物品种主要是玉米。近年来,粮食系统窝案层出不穷。来自吉林省检方的一份报告称,近些年查处的粮食系统案件呈现出几个特点:一是查处案件多为窝案、串案,涉及人员多,牵扯面广,且违纪违法金额较大;二是案件的举报、立案和查处人数较之2001年有所减少;三是案件隐藏的时间长等新问题。
就在刘宪鲁接受调查后不久,今年4月16日至17日,全国粮食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在江西省南昌市召开。中纪委驻国家粮食局纪检组长杨兵在会上报告称,2008年粮食系统纪检监察工作,既要保持查处案件工作力度,坚决惩治腐败,又要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同时监督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
[刘宪鲁仕途生涯]
刘宪鲁1945年9月生,系山东东阿人,不过其仕途生涯一直在长春。
刘早年历任吉林省长春市商业局党委副书记、吉林省驻天津办事处商务处长、长春市财贸委副主任。
1990年前后,刘出任吉林省长春市粮食局局长、党委书记,不久晋升为吉林省粮食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1996年,时任吉林省粮食厅副厅长的刘宪鲁出面组建吉林省吉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汇集吉林14家粮食企业为子公司,将吉林省各市、州、县粮食公司(集团)列为协作成员,是以国有粮食企业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法人经济联合体。公司注册资本1.5亿元,于1996年8月16日成立,刘自此转任吉粮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开始其长达十年之治。
直到2005年7月13日卸任后,刘还担任吉粮集团顾问。
吉林粮食系统
近年案件
刘国案
刘国,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长春分公司原副总经理。刘国涉案金额高达9000余万元,长春市中级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三罪并罚判处刘国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刘国案涉及行贿人65人,其中党政机关干部7人、县处级干部8人、粮库主任27人、企业人员及私营业主26人。
齐魁范案
原长春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齐魁范,任职期间贪污764万元、受贿160万元、单位行贿81万元,创当时长春市最大的国企领导人涉案金额纪录。2004年7月6日,经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以犯贪污罪、受贿罪、单位行贿罪判处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该案共涉案54人,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20人、科级干部17人。
德惠粮仓窝案
2004年4月,吉林省德惠市“菜园子粮库”库存亏空数千吨,调查发现该粮库在收粮过程中存在严重的虚开发票情况。共查出2000余张虚假发票,菜园子粮库原党支部书记左振民贪污公款5万元;粮库原副主任张磊虚开发票,从其保管的账外收入中贪污公款5万元;原办公室主任马维臣贪污公款5万元;粮库仓储科原科长杨军虚开收粮发票贪污公款7万余元;保管二区原区长蔡景伟虚开收粮发票贪污公款20余万元。
姜勇案
吉林省延吉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兼吉林延吉国家粮食储备库主任姜勇涉嫌贪污47万元、挪用公款270余万元。2005年3月24日,法院一审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判处姜勇有期徒刑17年。
刘大辉案
吉林四平市原粮食局局长刘大辉,收受贿赂24万元,并且低价卖粮给国家造成33万元经济损失。2004年8月11日,被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8年。
金振善案
今年1月,吉林省检察院通报查处原延边州粮食局局长金振善受贿案,具体案情至今未公布。
(据《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