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青年报
从8月底以来,一条名为《刑警队长逃亡日记》的帖子在网络上各大论坛流传开来。作者自称是河南省潢川县刑警大队队长阳某某,帖子主要内容是以阳某某的口吻,用第一人称讲述其因举报有关领导而遭报复被迫逃亡的过程。
这一帖子发出后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但对于帖子中所述内容是否真实,在网友中也存在争议。经记者核实,该县公安局确曾有名叫阳某某的刑警大队长。至于帖子中的内容是否属实,记者昨日致电管辖该县的市委宣传部等部门,工作人员称需要进行调查后才能答复。
■“刑警队长逃亡日记”
网上流传
昨天下午,记者在搜狐、新浪、百度贴吧等网络社区上找到这条广泛流传的帖子,作者自称因实名举报县公安局一位领导而遭到报复。
这篇上万字的长文中还有7月26日至8月6日的12篇逃亡日记,记述了他12天的生活——从被拖进大巴带到山区开始,再到艰难的逃亡过程,最后又从外地回到县城,却发现有家难回。文中情节跌宕起伏,描述触目惊心。
■网友热议帖子内容是否属实
这条帖子引来了网民的热议,对于帖中所述内容是否真实,网民们存在着不同的看法。多数网友都表示期待着能早日看到事情的真相,希望当地政府能够查清此事。有网友称:“但愿这样的事情不会真实存在,如果有,也请相信我们这个社会一定会有正义,一定会有公道。”
记者昨晚再度登录百度上以阳某某的名字命名的贴吧时,发现该贴吧已被删除,很多网络社区的相关链接点击后,也提示“该主题已经被删除”。但这个帖子仍在被转贴到其他论坛。
■潢川县公安局证实确有
阳某某其人
由于自称阳某某的发帖者没有在网络留下任何联系方式,因此,记者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核实帖子所述内容。
昨日下午,记者致电河南潢川县公安局核实此事,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语气谨慎,他证实该局确实有阳某某这个人,但对记者提出的其他问题则表示一概不知。
此外,记者在百度快照上找到7月份该县政府网站上公布的县公安局领导名单,阳某某确为该县刑警大队长。但目前,在县政府网站上已经找不到这份名单了。
就帖子所述内容,记者先后致电该县宣传部门、管辖该县的市纪检委、市公安局等部门核实,接电话的人员均称需由市委宣传部统一介绍。随后,记者致电市委宣传部,工作人员听了记者的叙述,表示将整理网上的相关材料并上报领导后,才能够进行核实工作。
■文/本报记者 孙昌銮
河南省潢川县刑警大队队长阳晓东的简历来了,天涯上的
网上流传刑警队长逃亡日记 发帖人自称遭陷害(图)
漠视“刑警队长逃亡日记”是渎职
刑警队长逃亡事件追踪:信阳市相关部门正在调查
哈哈,还有这个
作者:
[游客] 2008-09-03 11:35
按语:尊敬的百度新闻网,我是河南省潢川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长阳晓东。2008年3月份以来,我先后以《警徽下的罪恶》和《一个全国先进公安局的锐变》两文揭露潢川县公安局副局长邬晓辉的违法犯罪及潢川县公安局的多起渎职犯罪,这两文我都是署真名给河南省纪委、信阳市委书记王铁、县委书记焦豫汝、信阳市人民检察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市纪委、公安部反映过,领导的批示都陆续转到信阳市公安局纪委,4月31号信阳市公安局纪委副书记胡永斌等调查人员到潢川县调查,5月7号就查明了邬晓辉私开赌场,暴力阻碍派出所干警执法一案,但调查组突然中断调查,并给我答复“领导安排暂时不查其他案件。”随后,我举报的多起案件被泄密。由于我举报的案件涉及黑恶势力,涉及地方公安机关弄虚作假贪污国家财政经费以及多起骇人听闻的渎职犯罪遭到了被举报人邬晓辉、涉案的公安机关、被举报的黑恶势力的疯狂的打击报复:“黑道”上匿名电话威胁;“白道”上邬晓辉更是利用侦查权对我手机、住宅及社会关系实施监控,同时又找说客谈条件:“只要不继续告可以给50万元”,期间邬晓辉更是利用金钱和多种社会关系摆平了各级领导的批示。直至现在,邬晓辉及涉案的黑恶势力成员都没有得到处理。信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洪卫亲口给我说:“阳队长,你一定要注意安全,不是我们不查,有难言之隐。”然而,从理论上讲,《宪法》、《刑法》、《刑诉法》、《中国共产党党章》对公民和党员的举报及权利的保障都有明确规定,但是公然违反法律;公然挑战正在进步中的中国民主与法治;公开的疯狂地打击报复;公开的使用法西斯手段都在阳光下发生了!7月25日夜11时许,潢川县公安局局长润道宏通知我到党委会议室谈话,我如约到达了党委会议室,时有市公安局纪委副书记胡永斌、市纪委一室工作人员周启新,他们佯装询问我举报一事,突然涌进10余名武警,10余名市局派来的警察将我团团围住,随即周启新便说代表市纪委对我“双规”,所使用的手续为潢川县纪委双规决定书,我当即严斥:“一、这是打击报复举报人,有悖法律;二、凭什么事实对我双规!”市纪委周启新竟然说:“我们以后让事实说话”、“我们有领导签字”,周还说:“我真的不知道你是举报人,我没看到材料,市公安局纪委也没有给我介绍过。”由于是莫须有,我拒绝在双规决定书上签字,并拒绝配合双规措施,他们把我拖进一辆大巴里秘密从潢川县公安局抓走。由于这次迫害明显是以夺取我的生命,对我封口而来的,因此我选择了必须逃亡。8月1号我从双规关押地逃走,8月2号潢川县公安局非法将我通缉上网,8月3号以来潢川县黑恶势力经邬晓辉安排已派二批杀手赴上海、北京等地寻机对我暗杀,我的生命安全已处在极度危险之中。为唤起警察的良心,为追求法律的公平、公正,我已做好了牺牲的准备,同时我将举报信原文及逃亡日记在网上发布,一旦遭遇不测也可作为证据使用。我更相信千百万网友的声音可以呐喊出正义、公平、民主和进步,可以震慑贪、腐,让我们共勉吧!
作者:
[游客] 2008-09-03 11:37
百度牛逼的,这也敢帖
作者:
[游客] 2008-09-03 11:38
2楼整直播??
作者:
[游客] 2008-09-03 12:51
哪里有这个日记啊
作者:
[游客] 2008-09-03 12:54
厉害!
作者:
[游客] 2008-09-03 13:18
刑警队长逃亡日记
7月26日下午六时
凌晨1时我被信阳市纪委,信阳市公安局纪委周启新、胡永斌等人以双规之名带到这里来了。我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但从时间上可以估计路程离潢川县三小时左右。这里是山区,象是一个度假村,整幢楼都被包下了,我被关押在一楼最里边的116房间,看护我的是十余个武警,带队的军官叫薛书辉,“双规”派军人看护我也是亲身体会才知道。我身上所有物品,包括皮带都被搜去,房间大约有十余平米,每班由三个武警看护,六个小时一换班,床前一个武警,门前一个武警,窗前一个武警,可谓戒备森严,全屋有一个立式台灯约15瓦闪着昏沉的黄光,窗帘紧拉,外面的空气都很难进来,没有一个武警敢和我讲话,看来是有安排的,一切都显得那样神秘、恐怖、寂静,只有窗外隐约传来的夏日蝉鸣声。白天与黑夜已很难分辨了,开饭时间也不固定,饭都是从门缝里传进来的,没有热水,今天也没有提供洗漱用品,身上汗气袭人。我在思考:“双规”措施已胜过监狱,在这里一切人身权利都是没有保障的,或许对一个违纪的共产党员?!或许对一个举报人这样大行法西斯手段?!或许我向党内揭发违法犯罪触犯了某些潜规则了吗?!时间没分钟都显得那样慢,空气始终是那样让人窒息,我想起了《红岩》里的渣滓洞。我向武警提出能否放风几分钟,经他们请示后没有得到批准。不知是什么时间,信阳市纪委周启新带着一个自称姓徐的工作人员来到房间,从他们讲话中我知道应是26号下午四点左右了,他们提出让我在双规决定书上签字,我仍然坚持没有事实依据拒签。我同时对市纪委写了几条书面要求:①要求市纪委拿出双规我的事实或理由②要求信阳市公安局纪委、潢川县公安局、潢川县公安局副局长邬晓辉等被举报的单位和个人应立即回避对我的调查③要求市纪委和市检察院作为办案单位主办或主导调查④要求对潢川县公安局副局长邬晓辉立案并停职接受调查⑤要求见检查机关领导⑥要求提供生活用品。周启新主任答复将此书面要求提交市纪委研究后结果再通知我。我原想正常的询问工作应该开始,周启新主任说:“你可安心的在这里住上一段时间,我们现在也没掌握什么情况可以问你的,等调查结果再说吧。”看来他们就是凭莫须有,对一个举报人,对一个没有任何违纪事实的中共党员就这样轻而易举的限制人身自由,令我震惊和愤怒,打击报复举报人就这样在光天化日之下进行着!是苍天没睁眼,还是市县两级党委没睁眼,我很绝望,我作为一个中共党员,作为一个举报人我的信仰和价值观受到了挑战!我想起《哈姆雷特》里的一句话:“活着,还是死去?!”我陷入深深的思考中。
作者:
[游客] 2008-09-03 13:47
7月27日
漫漫长夜在武警的换班声音中过去了,我知道我又迎来了7月27号的一天,仍然没有热水,仍然无人询问,仍然没有生活用品,这种环境很能消磨人的意志或者作为折磨人的手段。我思考着我的警察生涯,我思考着我的家庭为着我这职业所作出的巨大牺牲。同时,我思考着我有过错亦或犯罪?
我于1982年入警,在血与火的洗礼中,我也从一个年轻警员成长为一名刑警队长;我曾徒手攀越五层高楼从手持炸药的杀人犯手中解救出人质;我曾在天山脚国界边生擒持枪歹徒;我在汹涌的洪水中抢救出战友的生命;我在熊熊烈火中抢出将燃的煤气罐,斗争磨炼出来的骁勇与策略令潢川县黑道胆寒,我出生入死的表现得到了党和人民的回报,两次荣立二等功;六次荣立三等功;获河南省优秀人民警察;信阳市人民好卫士多种荣誉称号。为此,我的家庭也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多年来和犯罪打交道犯罪分子对我恨之入骨,为了安全我把小孩送到外省去读书隐姓埋名,我妻子上班都经常变换路线,我忘不了我每次外出执行公务,我年迈的白发苍苍的父亲都手扶门框目送我不肯离去,二十多年来每个除夕我都是在工作岗位上度过的,在我的亲人朋友中间很多人认为我已是人性扭曲的人了!工作、工作、再工作,我的理想主义、英雄主义情结都是以牺牲正常人的人性作为代价的,这些年来,我已无暇顾及家事,更没享受最起码的人伦之乐,终于,在我一次解救人质现场无法接听电话时,我犯有严重心脏病的老父亲手拿着求救电话拨打我的手机未通时与世长辞!我是真的不孝啊!要说犯罪,对于我的家庭、孩子、老人我是犯了不孝的弥天大罪!我试问:我还要付出多少代价?!我突然想到老舍先生《我的这一生》……
今天,我写一首诗给妻子:
爱妻
别害怕
就当我又在执行一次任务的途中
当然
对手更凶残更狡猾
而且
披着党的外衣
爱妻
别流泪
就当我太疲倦了
想睡一会
当然
这次是睡在恶魔的刀刃上
爱妻
别忧愁
相信真理还在
即使
能用我的鲜血
溅起一朵正义的浪花
爱妻
要坚强
去告诉亲人
去告诉朋友
去告诉人民
去呐喊吧
让他(她)们知道
河南省有个警察叫阳晓东
可能变成2008年的张志新
作者:
[游客] 2008-09-03 14:17
抢位置看直播

作者:
[游客] 2008-09-03 14:19
真有这个事吗?希望深挖下去
作者:
[幸福] 2008-09-03 15:00
这件事绝对是真的!!!
作者:
[游客] 2008-09-03 20:42
这么好的爆料居然没有记者来深挖,太没商业头脑了吧.
作者:
[游客] 2008-09-03 20:46
这么好的爆料居然没有记者来深挖,太没商业头脑了吧.
呵呵,刑警队长尚且如此,小小记者谁敢放肆
作者:
[游客] 2008-09-03 21:10
没有尚方宝剑,敢随便挖么
作者:
[游客] 2008-09-04 08:48
简 历
阳晓东,男,1965年1月30日生,汉族,研究生学历,**党员,潢川县**刑警大队大队长,住潢川县城关镇跃进东路25号
1968年至1973年毕业于潢川县第四小学
1973年至1975年毕业于潢川县第二中学
1975年至1977年毕业于潢川县高级中学
1978年11月至1981年11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31631部队服役
1982年4月至19**12月任潢川县**治安股民警。
1985年至1988年河南省电视大学法律专业毕业
1990年至1994年任潢川县**南城派出所副所长
1994年至2000年9月任潢川县**刑警大队副队长
1998年至2001年河南大学法学院诉讼法专业在职研究生毕业
2000年9月至今任潢川县**刑警大队大队长
1991年解救人质,破杀人案荣立三等功一次
1993年荣获信阳市政法战线先进个人
1995年破获“8.15”持枪抢劫案荣立二等功一次
1997年破获“3.8”抢劫案荣立二等功一次
1998年破获“6.21”特大杀人案荣立二等功一次
1999年破获李青海“4.28”杀人案荣立三等功一次
2000年破获“99.4.26”抢车杀人案荣立二等功一次
2003年破获“潢川二陈”系列强奸、骗奸、抢劫案件荣立三等功一次
荣获“河南省优秀人民警察”一次
荣获“信阳市人民好卫士”一次
荣获“信阳市侦查破案能手”一次
作者:
[游客] 2008-09-04 08:51
7月28号
雨淅淅沥沥下了一夜,伴着办案人员甩扑克的吆喊声我也一夜未入睡。仍然没有热水,没有洗漱用品,被褥散发着汗臭味,武警按时来换班了,今天早晨似乎量大了点。仍无人询问,想来这次打击报复举报人准备得不是很充分。每天大约有16名人员出入这里,有一辆豫S2729的车也出现在了窗前,今天,武警破例把窗帘拉开了,我终于可以看到外面雨后的蓝天,我好像感觉新鲜的空气已沁入我肺腑,我渴望着自由,我思念着亲人,我想着刚作过癌症手术的老母亲身体康复了吗?刚作过心脏手术的岳父还危险吗?家里两个危重老人令我心忧,繁重的家事爱妻你能担得起吗?你们的安全有保证吗?我十分心焦!
作者:
[游客] 2008-09-04 09:00
7月29号
今天全天仍无人询问,看来他们是准备长期对我软禁,仍未供应热水,看来每天只有在进餐上补充水了,胡子长的很长了,形象已象个老共产党员了。怎么办?就这样毫无声息让他们囚禁在这里任意编织罪名?不!绝不!!侮辱和伤害定要清算!记得有篇作品这样讲到:“每个时代都有他的愤怒,当这种愤怒积累到一定的时候就要爆发。”我选择的是爆发,哪怕付出生命。我们的尊严,人的尊严绝不允许用任何理由和借口去践踏,他们可以囚禁着我的肉体但囚禁不了我的思想,正义并未在阴阳两界之间,而在于我们讲不讲真话,潢川县公安局弄虚作假骗取巨额办公经费,潢川县公安局副局长邬晓辉的违法犯罪必须得到法律的追究。
作者:
[游客] 2008-09-04 09:00
祈祷阳晓东平安!真理在!有正义感的人都在支持你!
作者:
[游客] 2008-09-04 09:02
这种事情直接举报不就行了,搞什么日记
作者:
[游客] 2008-09-04 09:10
路过~~
作者:
[游客] 2008-09-04 10:30
很黑很后台!!
作者:
[游客] 2008-09-04 10:34

支持阳晓东 查清黑幕 我们会继续关注
作者:
[游客] 2008-09-04 10:44
日记就这点???

作者:
[游客] 2008-09-04 16:54
往中纪委报!
作者:
[游客] 2008-09-04 17:36
7月30号
今天仍无人询问,也是我被囚禁第140多小时了,仍未提供热水,家人送来的换洗服也未提供给我,这种变相的心理和肉体的折磨方式是看不见的血刃。我要求见检察院官员的要求仍未落实,可以看出违反司法程序办案,利用双规来限制人身自由是为编织罪名提供时间。一个被举报的公安局副局长怎么如此大的能力摆平省、市、县三级党组织?6月13号我即到省纪委信访窗口递交了《一个全国先进公安局的锐变》揭露了邬晓辉等多起违法犯罪,省纪委接待窗口张女士说正在办理中,怎么办到举报人的头上来了呢?!省纪委也被邬晓辉摆平了吗?!如果真有如此黑暗只有到北京告了。我现在才明白为什么中国上访人员如此之多;老百姓告状怎么如此之难;一个已被查实违法个案的县级公安局副局长用什么样方法摆平省、市、县三级纪检部门;又怎能利用国家的权利,党的权利把举报人囚禁起来?!我的心在滴血!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
作者:
[游客] 2008-09-04 19:08
7月31号
今天是我被非法囚禁的第160多个小时了,仍然无人询问,这不是在办案,这是在非法关押,我决定逃出去,我觉得还有一个希望,那就是我要相信人民,相信通过媒体,网络公开这个发生在民主进步、政治文明、构建和谐社会的中国土地上的打击报复案件;呼吁正义的人们来关注,关注一下我微弱的声音,关注一下我受苦受难的家人,如果当我迫害致死的话,人民,您们是最有力的证人和复仇者!
作者:
[游客] 2008-09-04 19:08
政府为什么只知道删贴,难言之隐吧,我看了公安网上追逃的内容确如他所说,居然写着双规期间在逃,法盲才犯这种错误吧,欲盖弥彰,要求真相
作者:
[游客] 2008-09-04 23:26
8月1日立案,8月1日上网追逃,潢川县公安局因自己的刑警队长渎职自己立案,自己上网追逃,明目张胆的违法啊,权力真大,检察院的活公安局说了算,有没有人管啊
作者:
[游客] 2008-09-04 23:31
逃出来好啊
安徽阜阳已经死了一个举报人了,
小心啊
作者:
[游客] 2008-09-05 12:36
8月1号
我决定今天逃离此地,逃离这非法囚禁之地。凌晨六时许,武警按时换岗了,转晴的天已经从窗帘上透出光来,换岗的三个武警分别在窗前、床前、门前的椅子上打瞌睡,因为准备逃离前夜我是和衣入睡的,我从床上起来了,鞋子在前夜也已穿在脚上,我通过攀越打开的衣柜作支撑从武警的头上跃过轻轻落在门前,我终于触到了这个陪伴我160多小时门锁手柄!打开它,还犹豫什么,将真相告诉人们的第一关就是打开这道门锁!8月1号凌晨6时20分左右,我从这间门号为116房的囚室里出来了,我看清了钥匙牌上写着“银杏花园”。6时左右,我顺利的打开第二道楼门锁后看见玻璃大门上挂牌写着:“此楼已包,谢绝入住”字样。我逃出来了。
我扑向楼后的大山,我狂奔着,全然不顾荆棘将我满脸刺伤流血,我穿过一个又一个湖泊,攀过一座又一座山峦,专利和自由离我们是这样近又是这么远。没有时间,没有证件,没有食物,没有水只有一个目标就是逃离,就是奔向北京找中纪委,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就这样,我在丛林里艰难的前进着,渐渐地听不到任何声音,密林深处分外寂静,数小时的奔走应该是进入大别山了。四十度的高温,十余小时没有饮水,我正处于半脱水状态,我鼓励自己坚持找到水源,找到饮用水源就是丛林里生存的第一步。我继续朝大山深处攀援前进,我的体力几乎消耗殆尽了,我在岩石和丛林里攀爬着前进。太阳悄悄隐去,夜幕降临了,突然听到了潺潺的流水声奔去,十几米处一潭碧水静静的躺在那里,溢出的水正缓缓流到小溪去,我跳进水里尽情的喝饮着,全然不顾溅起的泥沙,就一口气喝个饱!我这时才发现浑身多出伤口都在流着血,我痛苦着,嚎叫着,大山深处回应着我凄惨的,狼一样的嚎声,我在想:朗朗乾坤怎么容不得一个讲真话的警察,我是在逃避谁的追杀和陷害,什么是政治?什么是讲政治?什么是法律?谁可以超越法律?
入夜,山风袭来一阵阵凉意,雨点也随风飘洒着下了起来,我静静地躺在岩石上一动不动,我已经30多小时没有吃到饭了,我身上仅有的205元钱被市纪委的同志搜去了。况且,这大山深处漆黑的夜是无法走出去的,我就这样坚持着,饿得太难受了我就喝点泉水,我想,我得坚持到天亮,我得活着。
接过直播的枪

8月2号
鸟儿的叫声把几乎昏迷的我唤醒,初生阳光透过树林照在我的脸上,我艰难地慢慢地在岩石上撑起身躯,才发现衣服都被挂破了,伤痕累累,我需要食物!我采摘山上的野果充饥,继续向山里前进,到了中午我终因体力透支太大昏迷在下山的路上,当我醒来时已经被一个男青年背到他家门前,从他操着湖北口音来看,我已经出河南地界了。这是一个回家度假的大学生,他留我在他家吃饭,并拿出电脑让我使用,我告诉大学生我的真实遭遇,我感谢他救了我。由于得到了休息,我的体力得到了恢复,这名热情的大学生又骑摩托车送我上了107国道并借给我二百元钱供我坐车使用。
严查!严查!!
作者:
[游客] 2008-09-05 18:34
敢是好故事,生活太聊了。再出多點這般事,祖國才國腐民嗆,藩榮娼盛,刮民生產總值08年再穩步增長10%。
陽跑跑又可做產品代言人了。建議各大商家緊盯此人,不可錯失機會,這是進軍中國大市場的好機會。寶萊塢,好萊塢盡快與大陸有關方面聯系,版權數有限,
作者:
[游客] 2008-09-05 23:23
相信真理,只要是真理,即使今天被人抹杀,总有一天会露出它的真面目。但是为了一个真理,代价可能是生命!
作者:
[游客] 2008-09-06 08:33
河南信阳:澄清事实 依法处理阳晓东案件
发布时间: 2008-09-05 14:56:58 来源: 中新网河南新闻 【文字显示: 大 中 小】
中新河南网信阳9月5日电 据信阳日报消息,近期,潢川县公安局原刑警大队长阳晓东在审查期间逃脱后于网上发表《一个刑警大队长的逃亡日记》等,引起各级新闻媒体和广大网民的关注。日前,记者就此事分别采访了信阳市检察院、市公安局有关部门负责人。
据信阳市公安局纪委副书记胡家斌介绍,阳晓东,原名欧阳晓东,1960年1月3日出生(后改为1965年1月30日出生)。其先后任潢川县公安局治安股民警、南城派出所副所长、刑警大队副大队长等职务,2000年9月11日至2007年6月13日任该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2006年,因阳晓东在主办“1997·3·8命案”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职行为,导致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张某某被法院判决无罪。根据省委政法委查[2006]199号通知及市联合调查意见,潢川县公安局党委于2006年10月20日给予阳晓东党内警告处分。2007年6月6日,时任该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长的阳晓东在带领民警前往江苏省无锡市执行押解任务过程中,因安排不当造成涉嫌系列抢劫案的犯罪嫌疑人郑某某(网上逃犯)脱逃,阳晓东因负领导责任,于2007年6月13日被县公安局停止执行职务,不再负责刑警大队工作,由政治处另行分配工作。
今年7月份以来,群众连续到省市有关部门反映潢川县公安局阳晓东涉嫌违法犯罪问题,有关部门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联合调查组,于7月25日对阳晓东采取了“两规”措施。阳晓东在“两规”期间,于8月1日凌晨6时许脱逃。阳晓东被“两规”后,群众对其举报信件成倍增长,有些群众甚至燃放鞭炮。
关于阳晓东于2008年3月举报该县公安局主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邬某某问题,记者了解到,信阳市公安局纪委会同潢川县纪委对举报情况进行了调查,同时,对邬某某分管的刑侦工作进行了相关调整,阳晓东所反映的问题目前正在进行深入调查。
在信阳市检察院采访时,该院副检察长黎卫国向记者介绍,根据群众举报和前期调查,市检察院指定商城县检察院管辖此案,目前,商城县检察院以涉嫌徇私枉法罪正在对阳晓东立案查处。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记者还了解到,待此案调查终结后,办案单位将及时向社会公布案件的全部真相。 (记者 郑志杰)
作者:
[游客] 2008-09-06 12:29
作者:
[游客] 2008-09-06 15:57
作者:
[游客] 2008-09-06 21:05
作者:
[游客] 2008-09-06 23:30
一声叹息,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作者:
[游客] 2008-09-06 23:41
"今年7月份以来,群众连续到省市有关部门反映潢川县公安局阳晓东涉嫌违法犯罪问题,……”
漏洞也太多了啊,一面是3月份先举报,一面是7月份才组织群众举报,能不能再专业点啊?
作者:
[游客] 2008-09-07 03:07
此案复杂,中纪委要管?要查?
作者:
[游客] 2008-09-07 03:37
是真是假!
期望日记上的内容尽早得到官方的证实.
阳晓东目前是生是死?
作者:
[游客] 2008-09-07 13:40
即使阳晓东网上通缉的罪名是真的,只是失职,也要逃跑?
事件真假无权威部门出面证实.如果阳晓东真的有鬼,在诬告!那现在他这种公诸于世的行为,只是自己找死,只能说阳晓东是个傻瓜!
作者:
[游客] 2008-09-07 13:52
整个的我都看了一下,也想说几句!
1、应该说日记是阳本人亲自写的(注意,该同志好像应该叫欧阳晓东)从语言看一是文笔不错,有较强的文字功底,符合他研究生水平,二,他对反侦查和法律方面的事情很清楚,这与他所干工作及所学专业相符。
2、他举报的事实是否真实?我认为有些可能属实,有些不一定属实,当然这是本人臆想,有待调查。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他在去年被停职(具体原因我不好说)肯定对分管领导有意见,所以就开始举报该领导。大家都知道,现在的领导没有几个屁股是干净的,何况是在一个强力部门当领导的,屁股更是不可能干净,只是事情大小之分而已(包括阳本人)。
3、建议河南省纪检部门、政法部门对所有涉及该案子的人暂时进行停职调查,等到最好拿出调查结论以给广大老百姓一个交代。
作者:
[游客] 2008-09-07 22:14
我发誓,我绝不歪曲事实,据可靠信息,公安追逃网上9月7日之前对阳晓东上网的理由正如该人所诉,有3条理由,可现在却修改了,只剩下涉嫌包庇犯罪嫌疑人一条了,其他两条被删除了。这是我们舆论的力量!!!
阳队一定要保重啊!!!!!!!!!!1
作者:
[游客] 2008-09-08 20:09
你的双规措施才上一点点手段就受不了啦,别人呢?
作者:
[游客] 2008-09-08 20:33
为什么要逃跑?还是畏罪潜逃
作者:
[游客] 2008-09-09 08:48
据可靠消息:阳晓东已向检方“投案”,于今日移交我们商城县检察院。说“投案”并不确切,他是迫于追杀的无奈之举,因为我相信他是无罪的,即使有罪,该杀的也不是他。
说实在的,我一直在关注他这次飞蛾扑火的悲壮之举。因为他挑战的不仅仅是某一个人,而是一个系统、一种世俗,甚至是国家法律和政治制度。。。。。。很难预想以他一个人的力量到底能改变什么?或许他的初衷并非如此。
只是他这样做的代价是如此巨大而沉重。
真是无语,祝福他能有个“还算过得去”的结果。。。。。。
作者:
[游客] 2008-09-10 11:19
公安机关首次回应“逃亡日记”
■公安局证实阳“两规”期间逃脱
昨日,《信阳日报》刊出《澄清事实,依法处理》的稿件,信阳市公安局在稿件中首次正面回应了在网络上沸沸扬扬的“刑警队长逃亡日记”事件。这一报道援引信阳市公安局纪委副书记胡家斌的话称:“今年7月份以来,群众连续到省市有关部门反映潢川县公安局阳晓东涉嫌违法犯罪问题,有关部门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联合调查组,于7月25日对阳晓东采取了‘两规’措施。阳晓东在‘两规’期间,于8月1日凌晨6时许脱逃。阳晓东被‘两规’后,群众对其举报信件成倍增长,有些群众甚至燃放鞭炮。”
而阳晓东的“逃亡日记”中的说法却和信阳市公安局的说法截然不同。他称自己是因举报顶头上司、潢川县公安局主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邬某某,被邬某某迫害而被“两规”。日记中称:“邬某某等人今年8月3日在县刑警大队主持了一个动员揭发自己的大会,以命令方式,教唆诱导干警对我诬陷。”
■阳去年已被停止执行职务
耐人寻味的是,胡家斌在《信阳日报》的这一采访中还提到了阳晓东此前曾在两起案件中分别“存在严重失职行为,被党内警告处分”和“负领导责任”,而于2007年6月份被县公安局停止执行职务。值得一提的是,阳晓东举报上司邬某某始于2008年3月。
《信阳日报》的稿件中提到的案件之一是“2006年,因阳晓东在主办‘1997·3·8命案’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职行为,导致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张某某被法院判决无罪”。
而从媒体此前大量的报道中可以看出,在这起曾轰动一时的案件中,当事人张从明曾因涉嫌杀人入狱六年,其间被河南省高院三度发回重审,最终被无罪释放。有河南媒体称这一案件“用法学家的目光来看,信阳人张从明用2103天亲身见证了‘疑罪从无’在河南的首次践行”。
导致阳晓东被停止执行职务的直接原因则是“2007年6月6日,阳晓东在带领民警前往江苏省无锡市执行押解任务过程中,因安排不当造成涉嫌系列抢劫案的犯罪嫌疑人郑某某(网上逃犯)脱逃,阳晓东因负领导责任,于2007年6月13日被县公安局停止执行职务。”
阳晓东的“刑警队长逃亡日记”中并没有提到这起案件。
■办案单位将公布案件真相
对于阳晓东举报上司邬某某,并且称被举报人邬某某涉嫌利用分管刑侦的职务之便干预调查等问题,《信阳日报》中提到,信阳市公安局纪委会同潢川县纪委对举报情况进行了调查,同时,对邬某某分管的刑侦工作进行了相关调整,阳晓东所反映的问题目前正在进行深入调查。
而信阳市检察院称,根据群众举报和前期调查,市检察院指定商城县检察院管辖此案。目前,商城县检察院以涉嫌徇私枉法罪正在对阳晓东立案查处,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待此案调查终结后,办案单位将及时向社会公布案件的全部真相。
http://bjyouth.ynet.com/article.jsp?oid=42854785
作者:
[游客] 2008-09-11 18:16
邬晓辉 人肉他·
作者:
[游客] 2008-09-12 18:15
8月3日
8月3号上午我到了上海,到上海后我即先到派出所查公安网,我的预料没有错,他们丧心病狂地把我通缉上网,为的是挡住我到北京控告的路。同时得悉,8月3号下午3点,被举报人邬晓辉和市局纪委副书记胡家斌在潢川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主持了一个动员揭发我的大会,大会其中重要的一条是:只要你们能揭发出阳晓东的违法违纪,你们1万元以下的事可以不移送司法机关。在没有举报没有控告的情况下,以组织名义,以命令方式,教唆诱导干警对我诬陷,这种极端扭曲且只有文化大革命才能发生的事,而今天却真实的发生在潢川县公安局。党纪何在?法治何在?人权何在?!为了不让我控告,他们意欲置我于死地。我的安全已处于极端危险之中了。
我要继续逃亡!我要陆续把真相告诉世人!
作者:
[游客] 2008-09-16 19:31
2008年8月4日
我几乎一整天没有找到食物了。湖北大学生送给我的钱刚够买一张到XX城市的车票。连日的奔波,精神和体能的透支加上伤病,随时威胁着我的健康。破裂的伤口已并发炎症,我从都市繁华街道的橱窗镜子里看到自己衣着褴褛,头发凌乱,满脸黑厚灰尘,也只有从那一双仇恨、喷火的双眼还可以看到昔日的刑警队长——一个因举报基层公安机关和公安局副局长违法犯罪而被迫逃亡的人民警察阳晓东。我默默的盯住那橱镜里的身影,我突然看到:
一个正在警徽下宣誓的入警的青春少年;
一个正在党旗下宣誓的浴血刑警;
我在想:怎样做才应该是祖国人民的卫士?为什么当我捍卫法律的平等、公平和正义的时候变的这样脆弱、渺小和无奈?
是什么手段可以使一个无辜的人民警察变成逃亡者?
是什么手段可以使一个举报人一夜之间变成罪犯?
今年3月份以来市、县及有关职能部门领导接待我举报时,都信誓旦旦、斩钉截铁的说:“你等着,我们立即组织调查严肃查处。”被举报人和被举报的公安机关主要领导几个月来没有受到调查更没有得到处理。我等来的是以组织名义对我的残酷迫害。
我应该相信谁?!
请告诉我,我善良的父老乡亲!我淳朴憨厚的战友?!
都市的喧嚣我似乎一点听不见了,高温和饥饿使我一阵眩晕,溃脓的伤口发出一阵阵疼痛。
我急需要水、食物和药。当然,一个烧饼或者能给亲人打通一个电话也好啊!
但是我不能倒下!我不能在这个时候倒下!
超市和商场是不允许乞讨者入内的。
我在保安连声的责骂下仍然停留在超市门前不走,我只想从超市门内溢出的冷气降一下体温,我实在太热、太疲倦了。突然,两个保安将我架起重重的摔倒在人行道上,路人睥睨的看着我,晒的发烫的地砖灼着我的伤口,我匍匐在我的共和国的土地上,我的泪流在这座我熟悉的城市里。我倦曲着身体想努力站起来。我想,即是如此,我仍要保持一个有尊严的人。泪水流过满是灰尘的脸颊,流进我干裂的嘴唇,面对命运的骤变,我思索着一个问题:我究竟为什么要逃亡?
我是一个法律工作者,我很自信中国的法律制度可以保护一个举报人。因为,我们很难从理论上、制度上找出一个理由来公开打击报复举报人,更多的是从法律上,从《党章》《宪法》里看到对公民对党员的权利保障。同时,从中共十七大提倡的政治文明构建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上,看到的是日趋健全的民主法制;我一直认为,公民或者党员在党内进行举报就是对法律制度对党的最大信任!但是,挑战法律制度和党纪的案件还是发生着。不同的是,发生在河南省潢川县公安局的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案件凸显的残酷、恐怖、兽性和违法令人震惊!
它的残酷表现在:在没有任何证据的前提下,动用军队对一个举报人进行关押;
它的恐怖性表现在:调查方法可以不受法律的约束,调查的手段更是在中国法制史留下肮脏的一笔:信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姚炳育(主管刑侦工作)和被举报人邬晓辉于8月3号公开主持潢川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全体会议,对70多名刑警搞人人过关,会上许诺:只要谁能对阳晓东进行揭发,即使本人有违法犯罪也不受追究;命令、教唆和煽动民警作假证,更为严重的是,信阳市公安局参与调查的领导,拿着提前写好的假材料,单独把民警传讯到潢川县黄都宾馆,勒逼在材料上按手印!这种法西斯手段在共产党领导下公安机关发生,它在群众中、民警中的恶劣影响已远远超过案件本身,因此,我称它为恐怖!
它的兽性表现在:他们对我的家人进行威胁恐吓,他们不顾我家里两位80多岁的危重病人,对并非是我住宅的地方抄家、搜查,致使我刚作过癌症手术的老母亲生命垂危!
它的违法性表现在:他们利用我打击处理过的犯罪人员、服刑人员对我作假证;被举报人邬晓辉可以亲自组织调查,并私自存档。由被举报人组织调查举报人是信阳市公安局的一大创新!
邬晓辉怎样用重金摆平信阳市公安局的?
邬晓辉所用的巨额贿金是从哪里得到的?
为什么我实名举报到省纪委,市纪委和省市有关领导的材料及领导批示都被棚架?
为什么被举报人邬晓辉可以调动市纪委,、市公安局对他进行庇护外还可以直接对我打击报复?
这些就是我逃亡的原因。
都市的夜在五光十色的霓虹灯里隐去,我踽踽独行在可以免费进入的公园里。我在寻找白天游玩的人们扔掉的矿泉水或者其它食物。一个垃圾桶,又一个垃圾桶,我记不清我扒过多少垃圾桶,我噙着泪吞下满是灰尘的火腿肠、面包块,我咽着泪水喝下那一小口、一小口残剩的饮料。
我要先活着。
我要寻找到这个城市里我的警察朋友!
我要回忆起那个电话号码,我要乞讨几元钱来打通这个电话。
作者:
[游客] 2008-09-16 19:32
2008年8月5号
我一生中最富有的时候,可能就是我昨天在公园门前乞讨的19元钱了.我不知道这种最原始,最卑微的生存方式对我今后的生活意味着什么;我不知道每当一元硬币从那些善良人的手中落在我面前水泥地上蹦达着发出清脆的声音时,是否在叩响我精神财富的大门,但是我清楚的知道,当我选择信仰、良心、道义和责任的时候,屈辱、贫困、威胁和追杀已算不了什么了,生命的可贵在于思想,而这种思想的可贵恰恰就是出于平凡的人、平凡的警察、平凡的良心、平凡的人性和不平凡的牺牲。我想起前苏联作家索尔仁尼琴的一句名言:“我一生中苦于不能高声讲出真话,我一生的追求就在于冲破阻拦而向公众公开讲出真话。”我把这种真话给河南省纪委、信阳市纪委讲了,看来更多的是应该讲给人民听。
我紧紧地把16个硬币和3张纸币攥在手心里,我不能用这个钱来买食物,因为我必须在十几个相似的电话号码中试拨朋友的电话。8月5号凌晨1时许,当我还剩两元钱时终于拨对了朋友的电话。我在电话里哽咽的说我到了这个城市,急需他来接我时,我竟说不清我在哪个位置。他是一位善良、正直、很有涵养的警察,当他开车带着妻子见到我这般模样时久久说不出话来。
我把我真实的遭遇都告诉朋友了,我需要他的观点和帮助。警察与警察的对话,明显带有很强的职业性,他果断地说道:“你应该到中纪委、河南省纪委控诉,不管现在情况怎样,你应先到信阳市人民检察院去。”我很赞同他的观点,我告诉他我决定回去。
细心的朋友为了安全把我安排在一个机关招待所,叫来他当医生的妹妹为我作了检查,买来了食物和生活用品,并为我买来衣服、鞋子。这时,我告诉朋友说:“我现在最需要一样东西,当然也是最危险的。”朋友说:“我已给你准备好。”说着,从手包里拿出一部手机;“卡已装好,你注意使用”,他用手扶了扶眼镜,声色不动又拿出装有一沓钱的信封给我:“不管怎样你都要多保重。”十几天来巨大的精神创伤和委屈此时此刻再也控制不住,泪水奔涌而出……
异乡的朋友如此情义让我来日再谢您!
8月5号下午,我乘坐凌晨可以到达潢川的车.
我决定就近到潢川县人民检察院去。
作者:
[游客] 2008-09-16 19:32
2008年8月6号
到了,到了潢川。我的家乡,为何只有十几天却如同数年?怎么连空气都如此珍贵、如此甜美!我自信的法律公正能实现吗?凌晨时分检察院有人值班吗?我是如此地渴望着自由,渴望回到我工作的地方,回到我的家!
我在想着组织会如同母亲那样对待归来的孩子;
我在想我出走的过错会得到原谅……
我想错了。
在我眼前的一幕一幕令我惊愕和绝望!潢川县公安局大门紧锁。
荷枪实弹的武警守卫森严,岗哨林立,为防爆炸的消防车赫然停在门前,主要的街口、路口都有警车设卡,连我母亲的家门前也停着警车!
职业的本能告诉我,这种安排是寻机找借口借用国家权利和武力进行更为残酷的迫害!
为什么对一个举报人如此地恐惧和心虚?
为什么动用数百名警力和武器装备如临大敌?
准备保卫谁?
又准备消灭谁?
难道对一个功勋卓著的刑警必欲杀之吗?!
难道连我那八十多岁的老母也不放过吗?!
是我的祖国和人民不能容我,还是那些假法律之名对一个曾为祖国出生入死奋斗一生的警察进行疯狂迫害道貌岸然的奸贼!
我的心痛在于:虎毒尚有舔犊之情啊!
远望着壁垒森严的铁门,我怅然离去。
我蹒跚着步履,不停的回望着我生活战斗的地方,悲凉和绝望如箭穿心!
我只有走了,但我到哪里去?
到哪里去??
我仿佛从深深的夜幕里看到列队走来的我的战友:
作者:
[游客] 2008-09-16 19:33
公理何在
作者:
[游客] 2008-09-16 22:28
《刑警队长疑因举报他人被两规 逃亡月余后终落网》请看新浪报道:http://news.sina.com.cn/c/2008-09-16/101016298156.shtml
作者:
[游客] 2008-09-17 0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