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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人杰贪污一亿元之外的问号


2008-09-25 21:26 作者: bgking  回复: 4 人气: 4772

 当看了2005年1月14日《郑州日报》源自《法制晚报》报道介绍《苏州市副市长姜人杰贪污一亿元》的文章之后,不禁令人产生许多疑问。一方面,既对这位贪污受贿疯狂到极点的贪官、脏官、人民的败类感到憎恨,另一方面,让人不解的是,作为一个副市长这样重量级的人物,从2001年出任副市长到2004年落马被抓,在这3年多的

 

时间里竟能贪污受贿达到一亿多元,这里除了他个人法制观念淡薄、官德品德败坏之外,在其它方面是否还有破绽和应该吸取的教训呢?当我读了披露其犯罪经过的实事报道后,便产生了如下几个方面的疑问:

  其一,在该市政府负责人员的分工上,既有不科学又有不利于防微杜渐地廉正建设工作的问题。试想,尽管一个城市的人民政府领导人的工作任务十分繁重,牵涉到方方面面,但在其分工上应当考虑到既要科学合理又要有利于预防腐败的问题。然而,据报道情况来看,姜人杰这位副市长一人就分管了城建管理、交通、市政、房改、房地产开发、人防等13大类工作,并兼任第28届世界遗产大会常务副总指挥、苏州城市投资公司董事长(注:中央曾明文规定,政府领导不得兼任有企业性质的领导职务规定。)让他一个人就把苏州市这么多项目的人财物大权独揽,可以说首先在该市政府领导人的分工上,就为他贪污受贿搞腐败在客观上创造了条件,奠定了基础,使之有机会有空子可钻。现在看来,实践证明,这样的分工是不妥当的,是有沉痛地教训可吸取的。

  其二,为什么姜人杰能贪污受贿数额如此巨大,直到高达贪污一亿多元后才发现的呢?请问:上级组织领导的用人监察到哪里去了?同级市委、市政府党组织对领导干部的考查和监管作用到哪里去了?同级公检法司部门和纪律监察部门难道在此之前就没有一点儿觉察吗?难道姜人杰贪污受贿的手段竟如此地高明,他的问题就没有一点儿破绽吗?这些问题都值得令人深思。据揭露他犯罪的事实报道内容来看,在他事发之前,在以上几个方面并不是没有问题的。比如,关于上面讲的市政府对他的分工和让他兼任苏州城建公司董事长就是一个例证。还有,姜人杰分管城建期间,这几年苏州市用于市政建设方面的投资高达2300亿元。耗资如此之大,无论作为市委、市政府领导集体来说,还是作为市委、市政主要负责人来讲,对花费这么大的资金,事先就应该充分考虑到如何要渗透廉政建设的问题,一定要有对姜的在廉政上的防范和监督问题,而不应该让他一个人就说了算,更不能让他一手遮天,手中有那么大的权力,想咋办就咋办,愿贪污受贿多少就可以得逞。通过报道的情况来看,在这些工作上,苏州市委、市政府有欠妥的地方,更有失误的地方,使他有了空子可钻。

  其三,苏州市委、市政府是否存在着获“百官共廉”殊荣之后的忘乎所以的问题,或主要领导者有担心和护短的思想,或为此担心影响集体的形象,影响某些人的“政绩”问题。在一个纷繁复杂的社会里,在其他各地不少贪官不断落马的喧闹声中,一年多前,苏州市竟向外界坦言:“20多年来,苏州市出现了一种‘百官共廉’的可喜现象”。现在看来,这个估价实在是作防腐上的“政绩秀”,显然又是一个政绩“造假工程”。因为,姜人杰担任苏州市副市长3年多的时间,就获不义之财一亿多元,可以说他当副市长之后就从来没有停止过贪污受贿的脚步,而且贪“口”之大,达到了触目惊心的地步。再者,从揭露姜人杰的问题报道材料来看,他的问题早就露了马脚,至少早已有让人怀疑的严重问题。其一,他掌握了市政建设等大权后,就让他儿子搞公司,明着拐弯抹角、实际上暗地里直接从其父手中揽活捞钱,故意抬高造价,有关部门和人员是清楚的。其二,姜人杰分管市政建设工程花钱如流水,造价高的到了惊人的地步,为何没有人过问?比如,苏州更换的1617套民称为“宫灯”的路灯工程,每个造价都在万元以上,比实际造价高出十几倍,为啥能顺利通过工程招标、工程验收及工程决算审计关呢?再如,姜人杰将108个公交车站候车停改造工程项目,本来每个改造费用的成本只有3至5万元,而实际造价和决算竟是20万元,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对这些就看不到听不到百姓的反映吗?其三,在苏州是否有领导班子成员一人出事,将要一票否决市委市政府的“政绩”忧患思想呢?这条关于廉政建设上的杀手剑,现在看来的确有它的二重性,因为这样做,既可以保护不少领导干部,又可以伤害不少领导人员。这样不切实际的规定,是否应该改改了呢,值得深思。

  值得指出的是,这里说姜人杰的问题,只是个案。我们都应当从中反思点什么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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