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解除对粮食肉类等商品临时价格干预。12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外宣布。
内容为,根据《价格法》第32条规定,自12月1日起解除年初对成品粮及粮食制品、食用植物油、猪肉和牛羊肉及其制品、乳品、鸡蛋等食品类商品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停止对相关商品的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工作,由经营者自主定价。
具体要求为,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认真做好解除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相关工作,确保市场平稳。继续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密切关注曾经列入临时价格干预范围内的商品市场和价格变动,防止出现价格异常波动。加强市场价格检查和巡查,加强对曾经列入临时价格干预范围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严肃查处串通涨价、变相涨价、价格欺诈、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进一步完善粮食、猪肉、食用植物油等重要商品保障市场供应、应对价格异常波动的预案,努力保持重要地区、敏感时段的重要商品供应不断档、不脱销。
笔者注意到,这是继今年1月15日发委公布《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后的商品临时价格首次政策动松。
在这次“解除令”中,发改委提出的“由经营者自主定价”或许能引起市场的一些兴趣。所谓“由经营者自主定价”,综合其具体要求来理解,只要是范围内的,你玩的不要太过火且利国利民,政府还是可以容忍和接受的自主定价!咋一看,似乎带有一些利多因素,最起码从目前管理层的意思来看,其对市场的明放暗松“干预”已露端倪。
然市场未必买账:首先,全球金融市场的持续低迷;其次,国内内需不振;其三,通缩下,企业经营者们当前不具备联合定价条件。其四,国内期货市场恐慌犹在、买气淡然。市场目前不屌管理层“解除令”也就在情理之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