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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难题:如何横扫“合法垄断”


2008-08-01 11:21    来源: 南方都市报      [ ]

 

金庸笔下的武林高手到了最高境界的时候,一个明显的特征就是能伤人于无形。以知识产权的名义暗行技术垄断的企业,就具备武林高手这种特性。

波音公司飞机上的一颗螺丝,如果卖你10000美元你接受吗?因为能够制造大飞机的公司只有两家,而如果不买他们公司的配件,所有后果自负,他们不会负责后面的售后服务。再举个例子,如果要从事电脑零件和应用软件的开发,就必须遵循和采用微软、英特尔的接口标准。

在《反垄断法》正式实施前,反对貌似合法的技术垄断的呼声越来越高,记者集中调查一些广受人们质疑“技术垄断”的行业,如平板上游厂家、家电企业、蓝光阵营,不少因技术垄断受害的企业,均称缺乏反对技术垄断的手段,“难找到相关证据。”

“在跨国公司眼中,知识产权不仅是保护自己独有技术垄断的工具,在某些方面早已成为进攻对手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中国专利保护协会秘书长胡佐超表示,知识产权所造成的技术损害已经成为影响产业安全的重要因素。但界定占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是否存在滥用专利技术、标准进行垄断,国内一部《反垄断法》还远远不够。

“隐性”技术垄断谁来界定?

“利用专利技术和标准进行的垄断行为,这种垄断具有"隐性",看似合法,即使在反垄断较成熟的欧美国家,在判定和裁决上也是非常困难的。”广东恒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白沙律师指出。

由于技术垄断企业往往具有被认可的专利技术,“获得专利本身就是被法律认可的"合法垄断",这类垄断往往是市场对企业卓越竞争力的最高奖赏。反垄断,最主要的是要反对占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滥用其支配地位的行为。”

国内著名的“反垄断斗士”方兴东则认为,“《反垄断法》的核心,主要是滥用垄断的地位。不管是行政垄断,还是市场垄断、技术垄断,判断的基础要看它是不是滥用了垄断的地位。业内人士认为,《反垄断法》对技术垄断界定相当模糊,甚至没有明确规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包括: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此外,《反垄断法》的宗旨是要提高经济效益,如果某些技术拥有者能在这方面具有说服力,那么是否利用技术进行垄断的判定将变得非常的复杂。”张白沙律师表示。

陷阱上巧铺“知识产权”

在尼尔·波斯曼的《技术垄断:文化向技术投降》阐述了技术垄断的恐怖性。他认为,到了技术垄断阶段,抵御信息泛滥的多重堤坝和闸口土崩瓦解,世界就难以驾驭、难以把握了。相比在市场大规模垄断的市场垄断行为,技术垄断更加隐蔽而不轻易发现,同时被套上了“知识产权”这个高贵的帽子。

中国专利保护协会秘书长胡佐超表示,在跨国公司眼中,知识产权不仅是保护自己独有技术垄断的工具,在某些方面早已成为进攻对手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对中国高科(600730,股吧)(行情股吧)技企业来讲,知识产权危机正在步步逼近我们的高科技产业,知识产权所造成的技术损害已经成为影响企业发展、产业安全的重要因素,这种危害有时甚至是致命的。

从国际生产力整体布局的角度来看,中国作为后起生产国,贸易受困于知识产权的问题开始越来越突出。华南电子公司市场部负责人称,DVD产业是最深受其害的一个产业,至今,提起专利费,中国DVD生产企业仍旧有“深入骨髓的痛”,行业崩盘前夕,DVD需要专利费已占单台出口平均价格32美元的一半左右。而实际上,加入WTO以来,中国企业在参与世界贸易的过程中,包括美国、欧盟等国家和地区纷纷设置各种门槛,遏制中国企业的“入侵”,从VCD、DVD到彩电,从MP3、手机、电脑到空调、冰箱、洗衣机,几乎整个家电或IT产品无不遭遇过反倾销、被征收专利费、门槛设限等贸易壁垒。

技术反垄仍靠“自主创新”

有观点认为,中国企业在专利权实体权利方面的劣势,使知识产权保护更多的是保护别人的权利,而对权利的限制则远远不够,这就导致某些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很可能成为西方国家掠夺我国的新工具,为某些跨国公司打着保护知识产权的旗号来谋求市场垄断并限制后起的中国民族高科技企业与其进行合理技术竞争开了方便之门。

创维彩电事业部杨东文则认为,技术垄断是一个难以说清的问题,一方面,我们必须尊重知识产权,而另一方面,我们也需要掌握这种垄断的证据,“在技术上有垄断的能力,这是让很多国产品牌无法抵抗的。”

而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第一任局长、北京知识产权研究会会长王友彭认为,技术垄断是一个两难的命题,我们必须尊重知识产权,保护包括国外巨头的专利,但这也意味着我们要为此付出昂贵的专利费。

他认为,国内企业如何应对这种局势,最根本的还是要走自主创新的路,没有创新的话,就只能付出昂贵价钱来依靠国外技术;另一方面,国内企业应走联合的道路,不应该分散作战。王友彭认为,政府在引入技术上也要有统一的规划,在引进国外的技术的同时,也要扶植、支持国内企业的技术开发。

业界声音

“核心技术买不来,只能买点使用权”

中怡康市场研究公司市场总监彭煜:这是继中国手机2004年遭遇“滑铁卢”后,摆在国内彩电厂商面前最为严峻的挑战。

某彩电企业老总:这是一场针对中国彩电产业的阴谋战争,外资品牌依靠其对产业链条上游的垄断的优势,正在变相对中国实施倾销政策,目的是彻底打垮中国的彩电产业。

东方证券分析师陈刚:对于这些液晶面板巨头的垄断地位,中国的平板电视产业不仅好像是脖子被对手卡住了,而且其技术封锁也增加了中国企业向上游进军的难度,显然中国相关部门也应该针对这些行为发起相关的反垄断调查,相关的法律也需要尽快完善。

《大公报》:技术垄断要比资本垄断更会威胁中国的经济安全。

海信集团董事长周厚健:核心技术是买不来的,只能买点使用权。没有自主创新,中国企业在国际竞争中就永远做不了主。

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博客):随着中国企业竞争力的不断加强,跨国公司意图利用专利制度打压国内企业的现象十分突出,我国要完善专利法律制度建设、加强专利保护机构建设。

广东恒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白沙:如果日韩彩电企业在产业上游掌握了高新技术,我国企业制造平板电视必须向其购买该技术,且日韩企业在转让技术时故意提高价格,同时又在下游制造销售环节参与竞争,那么,在此情况下,我国彩电企业在有事实为依据的情况下,通过一些技术手段证明其垄断市场。

【来源:南方都市报】(责任编辑:和讯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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