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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颁奥运维稳应急预案


2008-07-31 08:57    来源: 证监会网站      [ ]

 

为确保奥运期间资本市场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维护市场稳定和健康发展,证监会于30日晚发布《奥运期间证券期货业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该预案明确证券期货业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以下简称“证信办”),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和指挥证券期货业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工作。适用时间为2008年8月1日至2008年9月30日。

上报机制

预案规定,各证券、期货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公司,中国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以下简称“9+2单位”)的重要信息系统发生可能导致交易中断,如发生其他技术故障且30分钟内无法排除故障,当事单位应立即报告市场部、期货部或机构部,并报信息中心,且每隔30分钟上报一次,直至系统恢复正常运行。

若事件发生1小时后,系统仍未恢复正常运行,辖区证监局应将事件情况立即上报证监会办公厅,由办公厅分送相关业务部门和信息中心,同时抄送中国证券业协会或中国期货业协会,并保证后续信息的持续报告。中国证券业协会或中国期货业协会接到报告后,应关注本行业其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有无异常情况发生。

如故障持续时间已达1个小时,当事单位应以适当方式让投资者了解情况,提示投资者采取其他替代手段(电话委托、现场委托、场内报单等)。

对故障时间超过1个小时的,辖区证监局应组织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的过程和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报证信办;故障时间超过1个工作日的,由证信办联合机构部、期货部进行事故调查。

处理机制

证监会要求机构要严格执行信息系统监控值守制度。各单位负责人在奥运期间不得离岗,交易时间必须有专人对各关键系统进行实时监控,交易时间以外如无法做到人工监控,则必须开启自动监控系统和自动报警系统。

预案规定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发生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后,应立即启动本行业、本单位、本地区、本部门应急预案,迅速采取相关应急技术措施,尽快恢复受破坏网络和系统的正常运行。

证监会相关部门、证监会派出机构、中国证券业协会或期货业协会视事件情况,根据各自职责,指导、督促和支持当事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证监会派出机构要视情况从行业应急处置专家组中抽调相应专家,协助当事单位进行应急处置。

当事单位要做好受影响公众的解释、疏导工作,严格控制消息传播,防止因公众遭受损失衍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必要时,请求公安机关协助维护现场秩序。

当事单位应做好应急处置的相关记录,保留有关证据,并取得当地公安网监部门的支持,积极稳妥地进行应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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